关于开展花鲈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日期:2024-12-11 17:29
政策文件:

  为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马尾区农业农村局拟于2024年12月17日增殖放流花鲈苗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供苗单位:闽侯县闽香科技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2.放流时间:2024年12月17日。

  3.放流品种、数量、规格

  花鲈,数量为166667尾,规格≥5cm。

  4.亲体来源和鱼苗技术人员

  花鲈为海区捕捞人工自繁自育。

  鱼苗技术人员:王斯清。

  5.放流水域

  马尾亭江炮台公园。

  放流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从事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和破坏放流苗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6.验收组和监督组成员

  现场验收组专家:黄洪贵、王洪城、陈颜锋

  现场执法监督组:杨 锋、陈 磊、陈 伟

  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983690。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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