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上下德朏头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50102100168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本招标项目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建设资金来源修改为:财政资金。
2、本项目的投标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上午9:30:00。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25条修改为“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若采用社保材料证明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的,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证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二、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质疑做如下回复:
1、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第2条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职称: 高级工程上师及以上,专业: 市政工程 , 包含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桥隧、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 ” 等专业 。请问一没列在以上包含里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如给排水专业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请予以明确,谢谢!
答: 给排水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问:我公司为厦门公司,近期厦门国税出台暂缓对大型企业的5月份社保费征收的规定,固我公司月份的员工社保暂未缴交,请问是否可以使用以4月份为始点往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来证明技术负责人是我公司的在岗人员?
答: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若采用社保材料证明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的,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证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我单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银行要求,在不更改及影响保函实质性内容及满足保函有效期的前提下,必须明确保函具体到期日,请问:在不影响保函实质性内容及满足保函有效期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增加银行保函的到期日?如:最晚不超过**年**月**日。”
答:按《通用本》“附件2-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
5、问:“我单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银行要求,在不更改及影响保函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将标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改为“投标保函”或“投标银行保函”,请问:在不影响保函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否将标题修改为“投标保函”或“投标银行保函”?”
答:按《通用本》“附件2-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
6、问:“根据招标文件附件2-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中最后一行“查验保函网址 ”。请问:在不影响保函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删除本行,将查询网址填写在本页最下方?”
答:按《通用本》“附件2-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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