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尾区快安片河道治理工程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水利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8754元,发包价为:737075元,K值=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尾区快安片河道治理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施工员、安全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1月22日09时30分。 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址:www.maw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水利工作站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
电 话:张鹏
联系人:0591-839975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电 话:0591-83393306/07
联系人:黄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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