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江工业园区沿山东路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日期:2018-11-30 16:22
政策文件: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江工业园区沿山东路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需要,经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榕马政征〔20182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江工业园区沿山东路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63198933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马尾区罗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临时办公地址:凤祥小区文化站,电话:83980865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2018121日至20181231日。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1130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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