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9月25日在福州日报上发布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公告(编号:榕马自然让[2022]08号,以下简称“原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出让公告第八点其他事项中的第(二)点其他条件的第4点“地块连接煤码头周边道路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设方案、标准需经区市政中心负责审定,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成验收后道路产权移交给区市政中心,道路日常管养、维护由竞得人一并负责”删除。
二、原出让公告第八点其他事项中的第(二)点其他条件的第5点“地块后续整理、修复由竞得人负责,采用‘阶梯式生态护坡’方式组织实施做好道路及地块修复工程,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调整为“地块后续整理、修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拍卖机构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补充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出具的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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