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精神,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马尾区2025年排污许可证技术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现就该项目开展公开招标活动,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马尾区2025年排污许可证技术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完成
三、采购方式
最低价中标法(控制价人民币玖万捌仟捌佰元整(¥98800.00元))
四、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从事环保类(排污许可审核、排污权核定)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
3.特定条件:投标人近五年应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工作内容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审核马尾区2025年发证的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对排污单位网络填报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对照排污单位信息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指导排污单位完善信息、达到发证要求。对持证排污单位填报提交的执行报告进行规范性审核,指导排污单位完善规范执行报告。
六、验收条件
通过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
七、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服务数量(预计38家)和成交单价,12月底据实结算。
八、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为一本正本,盖章密封送达递交地点,递交时同时递交“资质要求”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密封。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招标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其中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招标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7日10:00--2024年4月3日10:00期间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3.递交或邮寄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马尾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4.开启
时 间:2024年4月7日10:30
地 点: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洪凌 连锋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0591-63158211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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