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1-05-14 09:10
政策文件:

  为确保我区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温书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2021年度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联合通告如下:

  一、噪声特殊监管期限

  自2021年5月15日至6月27日18时止。

  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2021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期间,经批准的夜(午)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

  2.5月26日至6月9日18时、6月19日至6月27日18时,停止夜(午)间施工的审批(抢险、抢修工程除外)。全区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娱乐业噪声污染防治

  全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要加强噪声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

  四、考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

  在6月7日、8日、9日、25日、26日、27日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全区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产生噪声活动。

  五、加大执法力度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和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依法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共同监督,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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