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污染源防控,实现精准监管、科学监管,我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
一是印发通知。6月28日,分别向被列入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的4家企业下发《关于限期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监控平台联网运行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本项工作。
二是全程跟踪。及时跟进企业安装进程,通过电话、微信线上指导、解答、跟踪等方式,对安装进展滞后的企业进行指导、督促,促进工作提速。
三是召开约谈会。针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坤兴海洋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完成本项工作的情况,9月28日,我局约谈2家企业,要求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污染源“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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