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宏烨不干胶标签制造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27-01栋一层和四层、B27-02栋四层 |
福建宏烨科技有限公司 |
闽环 |
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年产不干胶标签400万㎡。 |
(1)废水: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印刷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固液分离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采用水性凸印油墨替代技术,产生的废气采取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模切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淀物、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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