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1月1日)
日期:2024-11-01 16:4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谨鸿新能源模切材料加工项目

马尾区马尾镇马江路2号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6号楼4层01

福州谨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新能源产品包装模切材料生产线2条,年生产新能源产品包装模切材料5000立方米。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软帘+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30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EPE 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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