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谨鸿新能源模切材料加工项目 |
马尾区马尾镇马江路2号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6号楼4层01 |
福州谨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新能源产品包装模切材料生产线2条,年生产新能源产品包装模切材料5000立方米。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软帘+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30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EPE 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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