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睿源光学玻璃元件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B26-01栋 |
福州睿源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年产光学玻璃元件100万件。 |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日处理能力50m3)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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