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1月14日)
日期:2024-11-14 12:11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睿源光学玻璃元件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B26-01栋

福州睿源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光学玻璃元件100万件。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日处理能力50m3)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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