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3月12日)
日期:2025-03-12 10:4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华龙智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投资区长兴路37号1#楼(福州开发区照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内)

华龙智慧(福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有限公司

收集贮存转运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等危险废物。年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5000t/a。

(1)废水: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碱液按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储罐呼吸损耗和其他具有挥发性危险废物贮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处理,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破损废铅酸蓄电池装卸及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废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碱液、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依托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并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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