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教育局对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室)规程的监督检查报告
日期:2023-11-08 10:52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11月7日对福州市魁岐小学、福州市儒江小学、福州市闽安小学、福州市海云初级中学(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 号)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18]5 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划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抽选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使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检查组认为抽选学校能认真按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划建设,配足仪器设备,能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规划学期实验教学进度,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好小组实验。班级和个人借阅图书相结合,时间和方式满足学生需求。积极参与各级实验和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同时认真按照《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负面清单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图书能按书目科学分类,执行图书角、书吧等多种阅览图书方式,借阅率不断提高。整体硬件建设情况良好,所有实验室和图书馆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职责落实教育教学研究辅助工作。

三、工作建议

福州市闽安小学属于小规模办学学校,条件装备应纳入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集团化管理,共享教学资源,共同提高科学实验课效果,其他各校也要充分使用科学实验仪器设备。另建议四所学校兼职图书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学校编制年初预算时,单列图书采购预算,适当为学生购买新书,确保每年的图书更新率符合要求。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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