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11月7日、11月8日对福州市琅岐文投附属幼儿园、福州市凤窝小学、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中工作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第十六条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防范系统纳入建设规划,加强指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二)指导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每月接受1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
(三)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安全工作纳入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内容。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抽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从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演练、教师安全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四所抽查单位都能够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能在规定时间开展各项应急演练。能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施,灭火器处于有效期且放置得当,灭火器做到“三定”,设置有符合要求的疏散线路标志。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并形成记录。
三、工作建议
建议要继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提高师生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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