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报告
日期:2023-11-15 09:25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联合检查组于2023年11月14日对福州市马尾区培英幼儿园、福州市江滨幼儿园闽安分园、福州市马尾区建发附属幼儿园第二分园(名城大地幼儿园)、福州市凤窝小学附设学前班(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6年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通过)   第五条  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二、检查情况

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意见》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检查组通过听取考点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四所学校能够严格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巩固结合语言文字达标年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建议

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全园上下营造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思考,着力改进;二是各园领导干部还没很好带头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积极发挥党政机关表率作用,各园的办公室还有部分没设置了“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提示牌,积极宣传,推广普及规范的语言文字;三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意识还比较淡薄,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还做得不够,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不够、缺乏法律意识;四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督查管理,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园内不规范的用语用字尚未完全整治到位,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随时可能产生。同时,各园应及时实施督查工作,从源头抓起,从整治入手,对全园公共场所用字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拆除不规范用字等。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