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榕教综〔2017〕165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马尾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马教综〔2019〕120号),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经申报的福州市马尾区名城海丝铂幼儿园进行审核后,经局务会议研究,认定福州市马尾区名城海丝铂幼儿园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定额补助资金情况:
幼儿园 |
幼儿园 级别 |
月保教费 |
定额补助(元/生·月) |
福州市马尾区名城海丝铂幼儿园 |
普通园 |
648元/生·月 |
250 |
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普惠性民办园日常运转、设备设施改善提升、教师工资、业务培训等,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对外投资以及清偿债务、投资方分红等。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教育局反映。
电话:0591-63190293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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