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评估办法》的修订背景
实施高中达标评估,是推动普通高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对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教育评价、育人方式、考试招生等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做出贯彻落实部署。2018年秋季我省启动新高考改革,2020年秋季开始实施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使用新教材,教育部2021年底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中央和省里有关教育综合改革系列政策的出台,全面开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新征程,高中达标评估机制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顺应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对我省2017年版高中达标评估办法进行修订,引导地方和学校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教育投入、聚焦教育治理、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正文和附件两大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是“评估办法”,分为指导思想和目的、基本原则、申报资格和评估合格标准、基本程序、评估专家的组成、达标高中的责任、达标高中的管理七大内容。
附件部分主要是评估标准、自评表、申报表及有关附录,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评估标准。该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呈现,包括评估指标、评估项目、各项标准、项目备注,评估标准后附设指标说明,就相关项目及标准进行细化说明。
三、《评估办法》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重构评估体系。
(二)加强党的建设
(三)突出“五育并举”
(四)重视课程实施。
(五)优化评价标准。一是统筹一致性和差异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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