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48号)和《关于提高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和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奖补标准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23号)文件精神,马尾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符合马尾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发放条件,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经核实,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在文件有效期内共自行招聘员工21人,拟发放用工服务奖补4.2万元,现将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8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91-83980895。
附件:马尾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花名册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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