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处理决定公告(快5)
日期:2024-12-10 10:00
政策文件:

福州亿旺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福州亿旺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BXRN4C;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78F室(自贸试验区内)。经查,你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公司设立登记,该公司行为构成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的规定,撤销本局于2018年12月14日核准福州亿旺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现面向社会公告公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不停止执行。

  因本文书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特此告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行政相对人可以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11057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3楼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处理决定书》(榕开市监快撤处〔2024〕5 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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