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规定,该企业承诺不存在通过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方式转移资质的情形 ,经审核,同意企业自行注销资质。现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月(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清单
注销日期 |
资质证书 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销理由 |
注销类别及资质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024年11月20日 |
D335076907 |
福州旭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重组分立,自行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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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0105MA2Y4DWH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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