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区补发2024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4-05-27 08:51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提高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28元/人·月提高到137元/人·月,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07元/人·月提高到114元/人·月,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分别为115元/人·月、85元/人·月。

二、计发时间

我区自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在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自2024年1月份起计发提标后的补贴差额。

请各镇(街)及时上报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于5月28日前报我局备案以便准确发放补贴资金。

 

附件:马尾区2024年1-5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计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马尾区2024年1-5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计表

镇(街)

类别

人数(人)

金额(元)

合计

(元)

马尾镇

困难一级

54

1962

4300

困难二级

72

2338

罗星街道

困难一级

33

1215

3434

困难二级

73

2219

亭江镇

困难一级

61

2259

4716

困难二级

83

2457

琅岐镇

困难一级

111

4860

13771

困难二级

266

8911

合计

困难一级

259

10296

26221

困难二级

494

15925

总 计

人数/金额

753

26221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