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六期)
日期:2024-09-30 09:30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区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尾区宗棠路分店涉嫌销售不合格妃子笑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妃子笑荔枝;其他日期:2024-05-31;检测机构: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尾区宗棠路分店;供货商:福建鲜幼幼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尾区宗棠路分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Z24-MWNQ35-004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告知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2024年8月5日, 我局收到上述妃子笑荔枝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400240009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尾区宗棠路分店送达上述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4002400093)。经查,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从福建鲜幼幼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妃子笑荔枝数量共计7677份,2024年6月1日,有144份分拨到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尾区宗棠路分店,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Z24-MWNQ35-004涉案批次的妃子笑荔枝。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属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不合理使用农药原因造成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购进不合格妃子笑荔枝,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四)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榕自贸综执开快不罚〔2024〕13号),当事人销售的妃子笑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妃子笑荔枝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的妃子笑荔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能实现有效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妃子笑荔枝的行为免予处罚。因涉案批次妃子笑荔枝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法进行没收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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