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拟取消陈积法等37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2025年第一批拟取消保障资格陈积法等37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22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如对取消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注销上述37户保障资格。
附件: 马尾区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取消保障资格名单
(联系人:陈仕敏 联系电话:63505005)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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