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委发〔202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租房保障工作实际,今后对符合我市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保障。同时,继续实行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复核,及时掌握和了解保障家庭人口、住房和收入变化情况,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保障家庭,在房源允许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房源调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福州市马尾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