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12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下降55.5%;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42万元,同比减少42.45万元,下降92.54%。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40%;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42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下降87.35%。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同比减少39.55万元,下降92.94%。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整体看,全区生产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等均受到有效控制,总体事故形势平稳。时值岁末年初,随着春节来临,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工商贸、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将迎来巨大工作压力,各重点行业领域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务必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和工作压力有清晰认知,务必更加提高警惕,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各镇街、园区,区直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12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省市领导近期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底线,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梳理问题隐患、强化隐患清零,抓牢抓实森林防灭火、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战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密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确保岁末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认真做好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各镇街、园区,区直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省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深化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抓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
春节临近,随着春运的开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方面将迎来工作压力高峰,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清醒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