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5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防火灾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5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5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300%;事故造成2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34万元,同比下降88.67%,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防火灾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9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形势呈上升趋势。5月以来,马尾区长盈工业园B2-2号厂房和福州海源利康水产品有限公司先后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对当前的严峻形势要有充分认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落地见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事故情况通报
(一)“5.3”马尾区长盈工业园B2-2号厂房火灾事故
05月03日15时,马尾区长盈工业园B2-2号厂房二层露台发生火灾事故,起火原因系露台有人吸烟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共烧毁纸箱、废弃家具等物品。
(二)“5.31”福州海源利康水产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
5月31日14时,马尾区保税区一支路2-36号福州海源利康水产品有限公司公共走道发生火灾事故,起火原因系电焊引起火灾,火灾烧损、烟熏聚氨酯塑料泡沫箱、彩钢板墙体等,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分析
(一)工作进展情况
1-5月份,全区成立各类安全检查组265个,开展安全督导检查883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438家次,发现一般隐患679条,整治一般隐患688条,整改率101.33%,行政处罚648次,罚款242.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警示约谈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2家,联合惩戒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9家。
其中,5月份,全区成立各类安全检查组30个,开展安全督导检查141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27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06条,整治一般隐患109条,整改率102.83%,行政处罚12次,罚款38.265万元,警示约谈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6家,联合惩戒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家。
(二)工作情况分析
1、个别领域行政执法检查依旧较弱,1-5月份,危险废物安全、自然灾害安全等重点领域连续五个月检查未排查出安全隐患。
3、各镇街、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表报送率仍不理想,5月份未收到马尾镇、高新园区、琅岐镇、罗星街道、马江企业服务中心、出口加工区投服中心、福州综保区管理局等单位报表。
六、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实施相关工作要点,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2个专题”“12个专项”,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解决三个突出问题”“强化三个责任”“推进三个转变”“提升三个水平”主要任务。
(二)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月”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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