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4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持平;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事故未造成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00%。
二、1-4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4月份,全区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经济损失同比增加0.06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一)道路运输业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经济损失同比增加0.06万元。
(二)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消防安全均未发生事故。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此次行动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5月1日区安办已《总体方案》转发至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立刻将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五项重点工作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单位,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生产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省、市、区对应方案正在抓紧拟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提早做好筹划和准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当前社会面火灾防控
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餐饮场所、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服务,清理小场所违规住人,清理住宅楼道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清理住宅阳台可燃杂物,清理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整治消防车通道被私车占堵、消防设施故障失效、疏散逃生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严防火灾发生。
(三)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根据省、市、区防指会商研判,近期降雨增多,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防汛减灾工作,聚焦城镇内涝、高陡边坡、房屋结构安全性等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防汛物资队伍准备和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指挥、信息、运输、队伍、物资“五到位”;要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充分运用专家优势,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科学应对险情,及时对可能涉险的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同时要加强救援人员的自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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