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总体情况
(一)3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3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无经济损失,同比持平,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无经济损失,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消防安全、水上交通等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二)1-3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3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无经济损失,同比持平,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无经济损失,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消防安全、水上交通等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二、安全风险研判
(一)交通运输风险。当前雨水较多,叠加短时暴雨、雷雨大风等强对流恶劣天气仍可能出现,车辆打滑、驾驶员视线受阻、部分路段可能因短时强降水出现较深积水,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消防安全风险。进入二季度,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活跃,结合近期国内各地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来看,“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场所消防火灾安全风险较高。另一方面,居民生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引发火灾事故风险依然存在。
(三)建筑施工风险。近期,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加之现场管理缺失,极易导致脚手架、模板和基坑坍塌、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倾倒、触电等现场各类生产作业事故。
(四)危化品、工贸行业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业步入正轨,企业安全管理思想上容易松懈麻痹,无证作业、顶岗作业、违规作业可能出现抬头趋势。
(五)自然灾害风险。一是近期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可能伴随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灾害,持续强降雨还可能引发内涝、滑坡等次生灾害风险;二是4月是森林火险高发期,适逢春耕备耕、林边劳作、进山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火险居高不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实施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行业务实管用的子方案,严格落实各项任务,着力在法规标准、制度机制上补短板,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上夯基础,在安全科技、安全工程上促提升,织密织牢安全防范责任网络,着力消除安全监管死角盲区,特别是各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回头看的方式,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得到消除,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开展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要求,我区从4月起至年底前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部门紧盯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九小场所窗户封堵和疏散逃生问题,摸清隐患底数并实施整改,努力实现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应拆尽拆”、应急窗“应开尽开”、逃生绳“应配尽配”。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
结合属地、季节等特点,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强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气象预警工作和风险研判,严管严控各类安全风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救援设备、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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