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举办阳光学院“诊所式”法律援助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授牌暨入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仪式
日期:2022-12-06 11:06
政策文件:

值此“12.5”国际志愿者日及宪法宣传周之际,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及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12月5日下午,马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阳光学院“诊所式”法律援助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授牌暨入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仪式。马尾区委文明办、马尾区司法局、阳光学院法学院等领导及部分学生参加。

自2007年3月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成立以来,法律志愿服务者长期利用周末风雨无阻地在马尾区君竹路“摆摊”,为到场群众分发法治宣传册,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法治行为。几年来,为社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近万人次,解答咨询数量约7000件,提供志愿服务的阳光学院法律系师生们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草根律师”。2012年阳光学院被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授予“福建省法律进学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荣誉称号。2016年被列为福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进行重点培树。

区委文明办表示: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欢迎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入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保障,同时希望阳光学院“诊所式”法律援助站以此次授牌仪式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志愿服务“五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人心。

来源:马尾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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