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福州翊之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15 11:06
政策文件: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0月25日受理福州翊之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福州翊之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争丰村渡亭路1号文化街B201-210室

  培训项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生开展音乐、舞蹈、美术项目培训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

性 别

户籍或国籍

备 注

举 办 者

吴翌

福州市仓山区

 

法定代表人

吴翌

福州市仓山区

 

行政主要

负 责 人

邓佳

福州市鼓楼区

 

  公示日期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3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0591-83981800    传真:0591-80027729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77号档案馆大楼16层

  邮箱:1289738466@qq.com

  公示机关: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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