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日期:2024-07-08 08:52
政策文件: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7月4日受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168号正荣御品中央12#3层18-23,3层01-03,3层05-06商业服务用房

  培训项目:音乐、美术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

性 别

户籍或国籍

备 注

举 办 者

王锦莹

福建福州

 

法定代表人

王锦莹

福建福州

 

行政主要

负 责 人

陈铃

福建福州

 

  公示日期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6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0591-88027719    传真:0591-88027729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77号档案馆大楼16层

  邮箱:bangongshi1600@163.com

  公示机关: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7月8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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