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马尾区委网信办 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长效协作机制
备 忘 录
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福建省“征信修复”乱象治理长效协作机制的通知》(福银〔2022〕79号)精神,建立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工作长效协作机制。现就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备忘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聚焦“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建立多单位长效协作机制,规范与治理并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在征信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机制
各单位共同建立“征信修复”乱象治理跨单位合作协调机制,明确内设牵头单位及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建立“联合行动小组”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监测,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有效形成监管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对涉“征信修复”乱象市场主体的排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筛选出辖区内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征信修复”等字样的机构清单,打击违法宣传和违法广告。
二是针对未经批准、备案开展征信活动的,注册名称、经营范围包含“征信”字样但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以及非法开展“征信修复”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涉嫌违法倒卖个人信息、诈骗等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督导辖区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征信异议和投诉,多渠道对征信维权进行正向解读和宣传,发布“征信修复”骗局和治理典型案例,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被不法机构误导和欺骗。
四是做好“征信修复”乱象网络舆情监测,区委网信办负责定期监测并提供涉“征信修复”相关网站平台账号清单,发现舆情信息及时与相关单位共享,做好征信维权、信用修复正能量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构登记注册管理。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先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登记。对于非法开展征信活动的机构由行业主管单位督促其依法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从源头上过滤对征信活动存在误解或企图打着“征信”旗号非法牟利的机构。
(二)强化动态监测与信息反馈。
各单位强化“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动态监测,加强对可疑网站、手机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公众号的监测,畅通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渠道,做到早知晓、早响应、早处理。
(三)建立联合执法和定期排查机制。
建立高效的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根据动态监测情况积极响应,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根据辖区内机构注册情况、市场反响、舆情反馈,每半年组织一次排查,定期清理“征信修复”不法机构。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筛查推送的和各单位动态监测发现的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要建立专项治理台账,向监管单位发送监管提示函(附件2),经查证属实的,提请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将行骗者逐出信用服务市场。对参与“征信修复”违法违规活动的信用服务机构,发改局不得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四)持续加强宣传和引导。
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合法征信维权的正向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避免公众被不法机构误导和欺骗。加强窗口人员的培训,持续优化征信服务,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群众疑惑,体现“征信为民”有温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整治清理不法机构,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征信修复”乱象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将治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各单位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乱象治理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和异议申诉等机制,及时更新治理对象信用信息,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完善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工作动态,积极分享线索素材、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解决,每半年向上级单位报告“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工作情况及《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台账》(附件4)、《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5)。
为落实长效机制,解决辖区内“征信修复”乱象问题,各单位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通过对经营注册信息、网络舆情等监测分析,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从事违规征信相关活动的机构名单,针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假借“征信修复”名义开展非法牟利活动的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涉嫌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予以严厉查处(实施方案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本备忘录一式四份,各单位各执一份。
中国人民银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
签字: 日期: |
签字: 日期: |
马尾区委网信办 |
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签字: 日期: |
签字: 日期: |
附件2
关于对XX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开展重点
监管的提示函
市/区/县XX行业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加快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了“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方重点治理辖区内打着“征信修复”旗号招摇撞骗的失信市场主体(简称“治理对象”)。
现已监测发现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招摇撞骗的失信行为线索XX条,涉及我市/区/县XX家市场主体。为有效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现将有关线索移送你单位,请你单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对经查属实的失信市场主体,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将行骗者逐出市场。二是将相关查处结果反馈我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XXX,联系电话:XXX。
附件:XX市/区/县治理对象清单
市/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2022年X月XX日
附件3
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建立联合行动小组
时间:4月17日至4月22日
内容:建立“征信修复”乱象治理“联合行动小组”,明确各单位内部牵头部门及1名联系人(与长效工作机制内设牵头部门与联系人相同),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和宣传工作计划,并于每周五向上级单位报告本周治理工作进展。人民银行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材料、线索,协调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其他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高效联动。
(二)开展全面筛查
时间:4月24日至4月29日
内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根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筛选出辖区内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括“征信”、“信用修复”、“征信修复”、“征信咨询”等字样的机构清单,区委网信办负责提供涉“征信修复”相关网站平台账号清单。四家单位结合上述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可疑网站、手机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公众号的监测,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合规风险的机构进行非现场筛查,摸清可能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底数和名单。
(三)公告和警示
时间:4月29日至5月8日
内容:“联合行动小组”发布治理“征信修复”乱象公告,要求相关机构对照自身业务开展自查和整改,提醒社会公众警惕“洗白征信”的骗局,引导信息主体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征信维权;人民银行、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筛查名单,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公函、电话等方式对辖区内涉事机构予以警示。
(四)自查和整改
时间:5月9日至5月29日
内容:各相关机构根据公告和警示内容自查整改,针对自身问题主动变更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下架APP、撤销宣传广告、向主管部门交代违法违规情况。主管部门对于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或“征信修复”活动,且主动整改的机构,可依法免于处罚;对于从事相关活动、投放虚假宣传广告,但危害后果较轻且及时整改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他主动整改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处理。
(五)联合处置
时间:5月30日至6月26日
内容:“联合行动小组”汇总前期筛查情况及相关机构自查整改情况,对经警示仍不整改、合规风险较大的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排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发现倒卖个人信息、骗取公民财物等犯罪线索的,移交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六)总结汇报
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
内容:“联合行动小组”及时总结辖区内“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长效机制,并结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公众合法维权意识。
二、工作要求
此次“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时间紧迫,任务较重。各部门要切实践行“征信为民”工作理念,积极组织、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遇到重大案件和情况应立即上报、积极响应,彻底整治辖区内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征信修复”乱象问题,于每月初5日内向上级“联合行动小组”报告上月相关工作台帐及统计表。“百日行动”专项治理结束后,人民银行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于治理工作结束5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福州中支。
附件4
序号 |
核查/治理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核查结果 |
虚假广告 |
处置方式 |
处置结果 |
是否退出台账 |
备注 |
1 |
XX公司 |
114101***** |
名称带有“征信”字样/名称带有“征信修复”字样/实际从事非法“征信修复” |
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清理X条。 |
已自主整改/主管机关取缔 |
变更注册信息/注销登记/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等 |
是/否 |
|
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台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百日行动”期间,本表于每月初5日内报送。“百日行动”专项治理结束后,本表根据每半年进行的排查情况报送上级部门。
附件5
马尾区“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
带有“征信”字样机构数量 |
带有“征信修复”字样机构数量 |
实际从事“征信修复”机构数量 |
清查违法广告数量 |
变更工商信息数量 |
注销数量 |
纳入异常经营名录数量 |
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数量 |
移交公安机关数量 |
注:“百日行动”期间,本表于每月初5日内报送。“百日行动”专项治理结束后,本表根据每半年进行的排查情况报送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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